选调范围:
1、定向选调生。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。具体选调范围见《山东省2022年度选调生报考手册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报考手册》)。
2、常规选调生。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。
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。
选调数量:
全省共计划选调898名,其中定向选调298名,常规选调600名。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2。
选调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无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。
(二)政治素质好,有为国家、人民、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;道德品行好,遵纪守法,作风踏实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;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。
(三)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,年满18周岁,其中,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,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,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。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,以学制4年为基数,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。
本科生、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(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)。
(四)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,综合表现比较突出,中共党员、主要学生干部、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。
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。
中共党员:含预备党员,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。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:须连续半年以上,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。
(五)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六)委托培养、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,不列入选调范围;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。
(七)身心健康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
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九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,不能报考:1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2、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3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4、被开除公职的; 5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;6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7、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;8、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;9、已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录(聘)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;10、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;11、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;12、现役军人;13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。
(十)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(参公人员)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,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(单位)或相应职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