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数量及对象
2022年,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800名,其中省直机关100名、市州直机关300名、乡镇400名。每类职位男女数量保持平衡。具体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。 选调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。其中,省直、市州直机关选调对象为“双一流”高校应届毕业生,乡镇选调对象鼓励“双一流”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。 优先选调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经济金融、法学、城乡建设、生态环境、财务审计、公共卫生、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资格条件
除符合《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外,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
(一)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服从组织安排,甘于吃苦奉献,品学兼优。
(二)“双一流”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;2.大学期间担任校、学院学生会(研究生会)主席、副主席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校、学院团委书记、副书记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一学年及以上,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底;3.具有参军入伍经历。
(三)其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;2.大学期间担任校、学院学生会(研究生会)主席、副主席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校、学院团委书记、副书记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,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(排第一)一学年及以上,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底。
(四)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。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,相应放宽2岁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。